2021年聊城市传染病医院“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聊城市肿瘤医院 2020-12-31 17:45:07

根据医院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文件要求,为打造专业化技术人才队伍,引进和储备一批我院急需紧缺年轻专业技术人才,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奋力实现在鲁西北大地率先崛起的目标。为切实做好2021年聊城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A类岗位引进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国内外重点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1)。

5.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6.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7.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准),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二)B类岗位引进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国内高校毕业生;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7、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8、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准),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人才引进共计37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附件3)。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1)现场报名

1、A类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上午8:30—2021年1月16日下午17:00;

2、B类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上午8:30—2021年4月28日下午17:00;

报名地点:聊城市传染病医院人事科(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应聘人员现场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聊城市肿瘤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cszlyy.cn),报考A类岗位须下载并填写《2021年聊城市传染病医院A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一份(A4纸打印);报考B类岗位须下载并填写《2021年聊城市传染病医院B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5)一份(A4纸打印),其中本人承诺栏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捺手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已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

考试的,须提供学校或培训单位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培训单位公章;

6、在职人员应携带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部分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需用A4纸复印全部页面,编号、印章等重要内容务必复印清晰。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考察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任何环节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B类岗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组织考试

(一)A类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博士直接进入考察范围,研究生、本科全部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根据各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二)B类招聘岗位

本次考试分为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由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聊城市肿瘤医院)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聊城市肿瘤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由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聊城市肿瘤医院)按面试方案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急需紧缺岗位则按1:2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因取消资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者,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报考A类岗位的,博士直接进入考察范围,根据考察结果,等额进行体检;硕士、本科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报考B类岗位的,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医德医风、廉洁行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对引进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博士等额进入体检范围,硕士、本科生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聊城市传染病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聊城市肿瘤医院)官网(http://www.lcszlyy.cn)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卫健委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七、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核、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可咨询电话:0635—7076109,公开监督电话:0635-7076122。

附件1:国内外重点高校名单.doc

附件2:2021年聊城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A类高校毕业生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2021年聊城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B类高校毕业生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4:2021年聊城市传染病医院A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5:2021年聊城市传染病医院B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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