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血液中心 2020年度高学历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20年度高学历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博士研究生岗位。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血液中心2020年度高学历人才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人员,外省市引进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2020年天津市血液中心高学历人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0年12月30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天津市血液中心网站(www.tjbc.org.cn)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三)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9日下午17:00时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材料投递至血液中心政务邮箱,邮箱地址为sxyzxrsk@tj.gov.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岗位-博士-姓名”。
2.现场报名:血液中心人事科(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24号605室)。
3.提交材料:
(1)《天津市血液中心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
(4)已取得的资格证和执业证;
(5)其它相关材料。
注: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原件;网上提交材料电子版,除《报名表》为word格式以外,均需为PDF格式扫描件。
(四) 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我单位组织的考核。
(五)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或简化招聘程序进行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血液中心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限定于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九)有关事项说明
1.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血液中心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24号。
4.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血液中心人事科)电话:022-27618382
联系人:安老师 郝老师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22-23337653
天津市血液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1: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血液中心2020年度高学历人才招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