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报考专任教师4(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二)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研究生不在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9:00—18日18: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邮箱:czyzrsc@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田老师
联系电话:0317-5508023
传真:0317-5508021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填写完成的《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等原件(报考专任教师4-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扫描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原件)。
扫描材料要求:
所有上传材料要清晰并分别注明名称,如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所有扫描件保存到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压缩后上传。
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未发送到指定邮箱造成未能成功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及交费
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材料后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会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反馈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但重新修改和重新提交时间不得超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超出者再次提交材料一律不予审核认定。“审核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信息,领取准考证当天交纳考试报名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在学校官网发布通知。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五天后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公示笔试成绩时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③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现场答辩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④面试的内容及时间分配。
一是试讲,备考15分钟后,完成15分钟的现场教学,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二是回答评委1~2个问题,时间5分钟。
面试时间分配:现场教学15分钟;现场提问5分钟。
⑤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仍无法确定排名的再进行加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六)公示
对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问题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2、《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