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来源: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1-01-04 10:50:28

杭州市西湖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有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0年12月西湖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二、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前往招聘单位提供以下相关的报名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及学位证书(含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扫描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经我局统一复审,报名材料不合格者将进行电话通知。

3、其他说明:(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2)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职称要求为副主任医师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3)本次报名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如该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5)专业条件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将提前通知考生。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除《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不进行复检项目外,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并于提交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与报名资格中明确的有关条件是否相符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中,如有以下情况可依次递补: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2、体检、考察阶段经确认放弃的。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http://xxgk.hzxh.gov.cn/col/col1209749/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新进人员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参与招聘的相关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实行回避。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5、我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与我局无关。

6、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到,并及时处理好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公告信息发布平台为: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http://xxgk.hzxh.gov.cn/col/col1209749/index.html)。

本公告由西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西湖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71-87997518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2020年12月西湖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附件2: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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