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预公告

来源: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 2021-01-04 10:53:4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0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专职思政课教师7名,专职辅导员2名。详见附件1《2020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公开招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学历和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在2020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赴高校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和“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发布,并在省内相关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初步安排在2021年3月下旬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没有到现场报名的为无效报名。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1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 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人员亲笔填写《2020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纸质表(a4纸)1份。报名时须在《2020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7)自荐材料一份。

(三) 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报考人员经现场招聘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报考同一学科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为保证面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对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岗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原始平均成绩÷同岗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原始平均成绩。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

3、面试形式与内容: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指定教材中内容,备课教材由招聘学校提供。各考生说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不得携带与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

4、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或招聘工作组电话及信息通知。

5、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凭面试通知书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进入候考室(休息室),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分组抽取面试序号。面试题本由命题组在说课教材中确定不少于5个内容和难度相当的章节作为题库,面试开始时,由第一位考生随机抽取的题本作为本岗位的面试内容。

(2)面试开始后,考生依抽签顺序由引导员带入备课室备课,各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第一号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15分钟后,第二号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以后每隔15分钟按抽签号顺序送一个考生进行备课;第一号考生备课满40分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教室进行说课,以后每隔15分钟送一个考生到面试教室进行说课,以此类推。

(3)考生进入面试教室说课时,自报抽签号,不准通报个人姓名及准考证号,违者按违纪处理。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实际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又超出招聘计划数,则加试(面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工作中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对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产生空缺名额时,按所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办理列编、工资审核、社会保险等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五、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2020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赴高校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学校正式赴高校公开招聘时,将发布正式公告,与本预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正式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556-5306760、5302631(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2020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3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