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红十字会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进一步开展好红十字会救灾、救助、救护(简称“三救”)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简称“三献”)工作,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德宏州红十字会近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职责
1.应急救护培训项目管理、督导
2.“九九公益日”项目管理、督导
3.参与救灾救援
4.其他红十字业务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心公益事业,有责任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授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医学专业、教师专业、文秘专业者优先;
(四)年龄在38周岁以下男女不限,(1982年12月以后出生,如确实符合岗位条件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六)应聘人员应是大学生毕业一年后或往届大学毕业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就业困难大学生;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在劳动部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正常岗位工作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胜任正常岗位工作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面试(原则上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根据报名情况可做适当调整)、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德宏州红十字会官网(http://hszh.dh.gov.cn/Web/index.aspx)下载报名表,持相关资料到德宏州红十字会赈济救护科报名,也可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970676114@qq.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现场报名周末除外。
2.报名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德宏州红十字会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③提供符合招聘条件第6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3. 资格审查。州红十字会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单位面试时间: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由州红十字会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三)体检
通过测试的应聘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发现应聘人员身体情况不适应聘用岗位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从测试和体检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德宏州红十字会网站公示5天(遇休息日或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后待遇
拟聘人员一旦被我会聘用后,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受聘人员工资将按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工资构成为:公益性岗位工资1500元/每月,单位补助500元/每月),出差按公务标准执行,受聘期间单位不负责吃住。
七、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
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凡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续订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地址:德宏州红十字会赈济救护科(芒市白象街97号)
联系人:车老师 电话:18988231709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德宏州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德宏州红十字会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