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开招录第二批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员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1-01-04 11:54:34

根据佛山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组建工作安排,市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岗位和范围

(一)人员和岗位

根据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工作需要,拟招聘100人,其中副队长岗位1名;消防文员岗位5名;专业救援队员岗位94名。

(二)招录范围

副队长岗位面向全国招录。消防文员岗位面向佛山本市招录,限佛山市户籍;专业救援队员岗位面向广东省招录,限广东省户籍,以佛山市近三年的退役军人为招录重点,有武警森林消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及国家森林消防队伍工作经历的特殊人才,户籍条件可不限广东省户籍。

二、工作条件及薪酬待遇

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分别驻点南海区西樵镇、高明区杨和镇、三水区南山镇,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要求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实行等级战备制和轮休制(不定时工作制),包食宿。

拟招录人员签订一年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 1个月(试用期工资5000元),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并根据工作岗位递增薪酬等次。

招录岗位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副队长:年薪22万

消防文员:年薪12万

专业救援队员:年薪10.6万

三、基本条件

1.副队长岗位,适合男性,年龄3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有在武警森林消防部队及国家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担任过领导干部工作经历,具备5年以上森林消防救援工作经验。

2.消防文员岗位,男女不限,年龄20-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至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具有汉语言文学(B050101)、财务管理(B120204)、人力资源管理(B120206)、秘书学(B050107)、法学(B0301)、政治学与行政学(B030201)、思想政治教育(B030503)、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管理类(B1204)等专业本科学历。

3.专业救援队员岗位,适合男性,年龄20-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至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有在特种作战部队、武警森林消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及国家森林消防队伍工作经历等特殊人才,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至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本市近三年退役军人优先,持B牌机动车驾驶证者、可驾车型多者优先。

四、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招聘程序包括网上报名、心理健康评估、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需关注“佛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程序(拟于2021年1月上旬在佛山应急管理公众号发布),填写报名资料,报名时须上传正面免冠红底照片、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每位报名者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1日 —1月15日

(2)联系方式:

18927262418(张先生)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录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完成后,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在报名程序查阅考试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考核(笔试)、心理健康评估、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考核(专业救援队员岗位)

体能考核项目分为1000米跑步、单杠引体向上。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000米跑步:

≤3′20′ 50分;3′21′—3′30′ 40分;

3′31′—3′40′30分;3′41′—3′50′20分;

3′51′—4′20′10分;≥4′21′不得分

单杠引体向上(2分钟/次的完成个数):

完成25个及以上50分;完成20-24个 40分;

完成15-19个 30分;完成10-14个 20分;

完成6-9个10分;≤5个 不得分

体能考核成绩=1000米跑步成绩×5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50%

体能考核拟通过购买服务形式,由组织举办体育竞赛的服务机构承办,由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派人进行监督。

2.笔试(副队长、消防文员岗位)

副队长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森林消防业务理论知识,采取线上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题目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题目类型为主观题,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判卷。

消防文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集中统一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题目拟通过政府购买形式向相关考核机构购买,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判卷。

笔试拟通过购买服务形式,由选定的招录工作服务机构组织承办。

3.心理健康评估

心理健康评估与体能测试(笔试)同步开展,采取集体纸笔测试的形式,开展性格测试、精神疾病测试、心态取向测试、测谎、情绪调整能力测试。心理健康评估分通过、不通过2个等次。通过心理健康评估方可进入面试。

心理健康评估拟通过购买服务形式,由专业心理评估服务机构承办。

4.面试

通过心理健康评估人员,依据体能考核、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按照1:5比例确定),计划500人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时间6分钟。面试组织工作由招录服务机构负责。面试采取集中保密统一命题,面试题目由市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编制,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工作人员担任评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分五组(每组5人),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围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分数平均后为该招聘人员最后面试成绩。

五、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总成绩=体能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值

(一)加分

此次招录专业救援队员岗位,重点面向本市近三年退役军人(以佛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登记名单为准),此类人员加15分。根据工作需要,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加5分。所有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和受到军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0分,荣立三等功的每次加10分,获嘉奖的每次加1分,以招录人员提供的立功受奖审批表(复印件)为准。

(二)名次排列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据加分成绩和是否近三年本市退役军人等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

六、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政府雇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招录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七、公示

对确定公开招录的人员在佛山市应急管理局政务网站和佛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岗位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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