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综合保税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管委会副主任和直属国有企业董事长
为深入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烟台综合保税区干部队伍结构,推动园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采取市场化选聘方式公开选聘高层次专业化园区和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具体岗位及人数
1.管委会副主任1名;
2.直属国有企业董事长1名。
二、选聘范围
烟台保税港区管委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等各类优秀人才均可报名参加选聘。
三、园区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7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烟台保税港区整合优化为烟台综合保税区。烟台综合保税区规划控制面积6.18平方公里。目前,全区抓住用好领导重视、政策叠加、融合发展和改革创新等四大机遇,加快推进产业从传统加工贸易向新兴服务贸易转换升级,着力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国际葡萄酒产业园和全球物流分拨中心,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近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13个海关特殊监管区中名列前茅,为全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开放型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辐射带动作用。
烟台综合保税区所属国有企业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产业培育、投资运营、园区管理、专业化服务等职能。主要从事国有资产、投融资项目管理;自有房产、场地租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及咨询服务等;产业招商、运营与发展,项目手续办理和专业化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市政道路建设、园区绿化等。
四、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烟台综合保税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管委副主任和直属国有企业董事长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曾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人事档案存在疑点未调查清楚或已调查清楚但未处理到位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适宜担任拟聘职务的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管委网站下载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需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和报名表。将报名表和相关附件材料发送至bsgqbgs@163.com邮箱,主题标明:“报名职位+姓名”。
需提供附件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扫描件或照片;
2.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免决定书、聘用合同等)以及业绩评价材料(荣誉和奖励证书等)扫描件或照片;
3.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自我评鉴材料(不少于1500字),内容涵盖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竞争优势、下步工作目标和措施等内容。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17:00截止,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选聘办公室对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请应聘者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信息失实,将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把关,报名人选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聘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履历评价。根据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任职履历、岗位匹配、取得业绩以及受表彰奖励情况等进行履历业绩评价打分,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最终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烟台保税港区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进入下步程序。2021年1月中下旬将通过短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在面试前提交校验,提供原件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主要了解人选专业知识水平、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人面试交流时间最多不超过30分钟,最后按照履历评价成绩、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烟台保税港区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保税港区管委网站。
(五)考察。组成专门考察组,通过适当方式对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审核人事档案,并全面考察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廉政鉴定。
(六)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七)讨论研究。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分析研判,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八)公示。对拟聘任人选在管委网站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前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九)聘用。
1.实行岗位聘任制,与拟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每个聘期三年(首个聘期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实行绩效考核和末位淘汰,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2.实行岗位绩效薪酬,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确定。
3.烟台保税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不明确规格。选聘人员入职后无行政级别,实行企业化管理。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非机关事业单位应聘人员,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挂档。
其中,应聘管委副主任岗位的,应聘人员是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保留档案身份,档案内记录的原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烟台保税港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薪酬、考核、奖惩等情况。应聘直属国有企业董事长岗位的,应聘人员是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保留档案身份。
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选聘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视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六、薪酬待遇
实行协议化薪酬,按聘用的岗位和绩效完成情况兑现相关待遇。选聘人员符合烟台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七、有关事项
1.整个选聘工作在烟台市委组织部统筹领导下进行,烟台保税港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烟台保税港区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选聘工作,并对选聘享有解释权。
3.本次选聘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4.2020年9月4日,经海关总署认定,烟台保税港区整合优化为烟台综合保税区验收合格(署贸函〔2020〕240号),机构更名正在批复中。
咨询电话:0535-6877699
监督电话:0535-6877603
报名及公告通知网站:烟台保税港区管委网站,
网址:http://bsgq.yantai.gov.cn/
烟台保税港区全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日
附件1:烟台综合保税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管委副主任和直属国有企业董事长职位表正式.xlsx
附件2:烟台综合保税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管委副主任和直属国有企业董事长报名表正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