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护林防火员公告

来源:中国东莞清溪镇栏目_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1-01-05 10:35:27

为切实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经镇委、镇政府批准同意,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林防火队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护林防火队员1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18--35周岁(1985年1月以后出生,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至45周岁);

2、学历:高中或以上同等学历;

3、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或武警战士优先考虑;

4、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林业事业,具有良好品行;

5、应聘人员要体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慢性病,无家族遗传病史,无不良嗜好,无纹身,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备注:长时间从事林区野外作业,条件艰苦,招聘对象以男性为主。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1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东莞市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3.报名联系人:唐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7-87385295(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并按顺序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1)《清溪镇农技中心公开招聘护林防火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学生证、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

(4)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验证报告;

(5)退伍证明;

(6)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2张;

(2)、(3)、(4)、(5)要求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农技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考试。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低于1:3的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按实际人数进行。

(三)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体能测试。

(1)面试、体能测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前45名确定面试、体能测试对象。

(2)面试、体能测试形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运动能力、身体素质等。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按100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人员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如有考生放弃面试、体能测试资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体能测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清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

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招聘条件”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区分先后,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可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区分先后。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政审(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由进入政审环节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其本人进行政治审查,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清溪镇官网(http://www.dg.gov.cn/qingxi/)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职责

护林防火队员主要负责森林资源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护林防火巡护、森林火情早期处理;完成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分配的其他任务。

五、队伍管理和待遇

新任护林防火队员按现有护林员有关规定发放相应薪酬待遇,拟聘人员与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新任队员由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训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新任护林防火队员经1周岗前培训通过考核后正式上岗。

六、其他

1、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材料等不退回;

2、凡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清溪镇农技中心公开招聘护林防火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东莞市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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