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中医科学科带头人公告
为弘扬国医精粹,加强中医科专业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重要作用,提升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助力我院中医学科建设发展目标,根据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十四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推动我院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项目的进程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医科学科带头人1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中医科学科带头人用人计划及岗位要求。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医院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规定。
(二)岗位任职条件
见附件1:中医科学科带头人用人计划及岗位要求。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8、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9、在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
以上所列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接受报名截止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1日下午4:30前。
(二)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地址:www.fsyyy.com-人才招聘专栏;现场咨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2号室,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81号门诊四楼,联系人:陈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0757-83163864、83163883(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结合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须登录我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简历。简历内需附上职称证明、学历证、学历认证、学位证、学位认证、身份证、原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凭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获奖证书、立项或成果等相关材料彩色复印件。
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当天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学历认证需为教育部出具的认证报告,大学及以上学历均需认证,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报名地址:http://fsyyy.zhiye.com/
(四)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携带原件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2号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核对象,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核
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由我院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