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望江县公开补录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来源:望江县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2021-01-05 16:48:26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弥补城市管理力量不足,结合望江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录城市管理协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城管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由于城管局协管岗位出现人员空缺,聘用的人员数未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为方便工作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及空岗情况,适时予以安排补缺竞聘。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4名(女性1名,男性3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望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协管员

(二)岗位职责:

1、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3、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纪律作风良好,热爱城管工作;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身高:男性168cm、女性160cm以上;

(五)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3年1月1日以前至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

(六)学历要求:女性:大专以上学历;男性: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望江县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上午8:00至2021年1月11日下午17:00(工作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望江县城管局办公室(华阳镇武昌湖路人防大楼二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有关证书(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县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2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于2021年1月11日17时前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请填好《望江县公开补录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所填写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提供材料与招聘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城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日。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统一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加班补贴、考核奖除外,试用期工资1400元),参加社会保险。

七、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望江县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联系电话:0556-7157168

特此公告。

附件:望江县公开补录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xls

望江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