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讲解人员公告

来源: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2021-01-05 17:52:56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队伍人才建设,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讲解员,主要用于服务林风眠纪念馆讲解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无犯罪记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文化事业,具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学历和专业及工作经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主持、导游、文史类专业及有主持、讲解经验者优先。

(四)男女不限,32周岁(含)以下,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5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流利,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六)工作地点在西阳镇阁公岭村林风眠纪念馆,周末、节假日需正常上班。周一无特殊任务固定休假,周二至周五每人根据工作任务安排轮休一天,要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

2.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开招聘讲解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见附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职称、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需带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用于现场领取一轮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三楼公共服务股

联系人:张明媚

联系电话:0753-2196953

三、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一轮面试和二轮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一)一轮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地点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详见准考证)

满分为100分。主要从应聘者的知识结构、职业素养、形象气质、个人能力与工作岗位要求匹配程度、求职目的等方面进行考核。

一轮面试结束1天内统计成绩和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二轮实操人员。进入二轮实操人员将以电话通知实操时间地点。

(二)二轮实操(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实操考试以讲解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考官主要对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实操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结束后,将现场向考生公布实操成绩,取前三名录取进入体检和政审。

报名审核合格人员可自行到林风眠纪念馆或其他途径熟悉掌握林风眠有关事迹做好面试、实操准备。

四、体检和政审(时间1月21日至1月24日,费用自理)

体检:体检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报考人员提交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参加政审考察。参加政审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凡提供虚假政审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审材料或未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将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合同聘期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实领)。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转正后工资3500元/月(实领),另给予每月300元交通补助。转正后单位将按照国家法规购买“五险一金”,并加入单位工会,享受单位工会福利。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自愿放弃的人员;

2.过程中联系不上的人员。

(二)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96617。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196617。

附件: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开招聘讲解人员报名表.doc

梅州市梅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月5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