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公告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以下简称“海水淡化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我国唯一专门从事海水利用(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海水净化与水再利用、膜科学、海水利用发展战略、海水及苦咸水利用检测与监测、海岛水资源保护与利用、防腐与水处理等)公益技术、共性技术、产业化关键技术和发展战略研究的国家级公益类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是国家海水及苦咸水利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海水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水淡化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分技术委员会、中国膜工业协会液体分离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和环印联盟(IORA)海水淡化技术协调中心、亚太脱盐协会(APDA)秘书处依托单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21年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含委培和定向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2021年,我所公开招聘12名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无需笔试,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1年海水淡化所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0日为报名期限,1月20日24: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请报名人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下载填写《2021年海水淡化所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一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dhsgkzp@sdmu.com.cn邮箱。
(2)报名邮件主题、报名表和个人简历文件名均须按照“公开招聘应届生-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其中,报名表须本人签字并扫描为PDF文件。
例:“公开招聘应届生-1-海水淡化电气及自动化技术研究-张X”。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我单位将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我所门户网站发布。
(三)面试
每个岗位按照不小于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安排在我所门户网站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考察对象名单在我所门户网站发布。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和我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要求
(一)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名一个岗位。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及相关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航海道55号
邮 编:300192
网 站:www.sdmu.com.cn
邮 箱:dhsgkzp@sdmu.com.cn
联系人:周 越 022-87898119贾丹022-87898120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2021年1月5日
附件1:2021年海水淡化所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2021年海水淡化所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