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工简章
由于朝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现状,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卫清扫保洁工作,充实环卫工人队伍,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照《朝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环卫工人,共计50人。
二、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 环卫工人为朝阳市或朝阳县户籍,同等条件下朝阳县户籍优先;
(二)年龄: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
(三) 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责任心强,热爱环卫工作,能吃苦耐劳;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岗位分配及管理
1、对招聘人员,用人单位根据环卫工作实际,由用人单位制定具体分配方案,统一进行分配。
2、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如发现工作期间有不服从管理或违规违纪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可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予以辞退。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正式上岗后,环卫工人每月工资1400元(包含社会保险未扣缴部分)。此费用由县财政统一纳入预算,用人单位根据个人每月的考勤情况统一审核发放。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五、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起,招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朝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联系人及电话:曹秀荣 0421-8993811,15140936436
(四)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本人持有效身份证、 本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对所带证件审查合格者方能报名。
六、资格审查
(一)由县执法局按照“认真审核、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当出现报名人数超计划时,同等条件下年龄小的可以优先考虑,资格审查结束后,我们会以电话通知的形势通知审核通过待录用人员本人。
(三)待录用本人,需提供我单位指定的体检单位的健康体检报告,及当地派出所出示的无劣迹政审材料方可上岗。
(四)签订派遣合同:对确认的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上报考核意见,对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劳务派遣公司分别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与本人签订用工合同,用工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用工期间用人单位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试用期只发工资部分,不缴纳保险。
朝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