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管执法协管员招聘公告
按照《蓝田县渣土车巡查整治工作方案》(蓝政办函〔2020〕10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限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6日至2003年1月5日期间出生);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退伍军人、有三年以上驾驶工作经验、法律专业毕业以及有城市管理辅助工作经历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进步、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公文写作、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
4、具有蓝田县户籍(截止2021年1月6日以前落户);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乡镇城管执法协管员36人。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测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蓝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会议室(县门街57号)。
3、报名时间:2021年 1月7 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填写附件蓝田县城管执法协管员招聘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三年驾龄以上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现场测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现场测试
1、现场测试时间:暂定2021年1月11日(如有变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测试地点:蓝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楼会议室(县门街57号)。
3、现场测试方式: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及专业考官组成测试组,以《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西安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现场测试应聘者的城市管理法律知识、个人气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表达沟通等能力。考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用。县纪委监委对现场测试进行全程监督。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在指定医院复检一次,还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岗位最低合同年限为1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按照《蓝田县渣土车巡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到相关镇开展工作,实行县城管执法局和属地镇政府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镇政府负责,业务接受县城管执法局指导;
2、待遇:月工资3000元(含“五险”)+绩效。
六、注意事项
1、凡在报名、现场测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各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其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相关安排,均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tian.gov.cn/)予以公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联系电话:029-82752276 手机号:13991210727
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