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澄镇人民政府招聘“月港110”巡防队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拟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月港110”巡防队伍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4人。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至2003年1月之间出生);
4、男性,身高168cm以上;
5、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6、身心健康。
符合以上条件的退伍人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属在校在读的未毕业生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招用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5日。
2、报名地点:龙海市石码镇人民路55号龙海市人社局2楼劳务派遣公司业务大厅,联系电话:6521885。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属退伍人员的)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并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2)若应聘人员现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报名前应取得单位同意,并保证若被聘用,单位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
1、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在体检结论出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3、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与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海澄镇人民政府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1、月基本工资2000元(含每月伙食费300元,须每月自行上交食堂),缴纳五险一金。
2、月考评基准1200元,按实际考评结果发放。
3、年终奖金最高4800元,按相关考核办法发放(除此外,镇政府不再发放其它年终福利)。
4、平时工作表现优秀的,按相关办法给予额外的奖励。
九、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