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中心是嘉兴市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下属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聘岗位
事业单位名称 | 选聘岗位 | 选聘人数 |
区产业融合发展服务中心 | 一般工作人员 | 2 |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7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坚持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为295735989@qq.com邮箱。
(3)报名材料:《嘉兴市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扫描成彩色PDF文档,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特别说明:报名人数如不足1:3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岗位。
2.资格审查
(1)初审:对报名人员的年龄、身份、学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考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本人二寸证件照1张以及报名表纸质原件(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3.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或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成绩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比例计入总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按选聘岗位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综合考量报名人员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按照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相关办法,对入围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5.体检
综合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岗位要求等情况,由局党组研究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采取组织到医院体检或提供近一年的体检报告等方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6.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7.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因本人原因未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局党组确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试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负责解释。
2.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1128室,联系电话:0573-82838013,联系人:沈丽君。
嘉兴市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
2021年1月7日
附件:嘉兴市南湖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