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临泽县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的公告

来源:临泽县人民政府 2021-01-08 10:51:29

为进一步缓解我县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满足学校用人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计划为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张掖市生源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专业院校音乐美术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院校毕业,专业与本科段所学专业一致。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者。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岗位名称

招聘对象条件

联系方式

学历及

学位

专业

其它

临泽县教育局

临泽县第一中学

2

教师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物理学

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岩吉龙

13519068878

1

教师

化学

1

教师

生物科学

临泽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1

教师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

高中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英语专业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1

教师

英语

2

专业课教师

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财会类或汽车

维修

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

县属初级中学

(县城)

2

教师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汉语言文学专业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业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2

教师

数学与应用数学

2

教师

英语

2

教师

物理学

1

教师

化学

1

教师

汉语言文学或思想政治

城区中小学

1

教师

全日制一本及以上或音乐美术专业院校音乐美术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

音乐

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1

教师

美术

表中年龄在28周岁以下指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指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月26日(18:00)。报名人员将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学习成绩单(往届毕业生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2021年临泽县公开招聘中学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上均为原件pdf扫描件)及1分钟自我介绍视频(须显示全身体貌)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3223982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学校学科+毕业院校(专业)”。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临泽县组织的相关招考(聘)。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

(三)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办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对其进行考察考核,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确定为拟聘人选,认定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不确定拟聘人选,该专业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

(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

(三)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资格复审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籍档案等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待遇保障

聘用制教师正式聘用后与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职称评聘待遇。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临泽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6-5953176(临泽县教育局)

0936-5525802(临泽县人社局)

附件:2021年临泽县公开招聘中学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泽县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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