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中心”工作人员及党群工作者公告

来源: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 2021-01-08 14:55:59

杨园街道“两中心”是指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平台)和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为加强“两中心”队伍建设,根据街道体制改革需要,依照《武昌区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平台)和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武昌区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平台)和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武昌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为及时调整岗位空缺,杨园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中心”工作人员及街道党群工作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平台)业务岗9人;

2.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业务岗3人;

3.党群工作者1人。

二、招聘条件

(一)街道“两中心”工作人员应聘条件

1.应具有武昌区户籍,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热爱基层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4.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身体条件,可正常从事公共服务各项工作;

6.履行街道“两中心”岗位职责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街道党群工作者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3.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独立撰写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并熟练运用各类公文和office系列办公软件;

4.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履行街道党群工作者工作岗位职责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5.考生不可同时报考多个街道“两中心”和党群工作者招聘岗位。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1月11日(仅限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a.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平台)岗位:武昌区国盛路特1号杨园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报名,联系人:周兰,联系电话:027-86815015。

b.街道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岗位:武昌区国盛路特1号杨园街道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报名,联系人:黎丽,联系电话:027-88082801。

c.街道党群工作者岗位:武昌区国盛路特1号杨园街道办事处党建办公室报名,联系人:钱俊,027-86815697。

(3)携带报名材料:

a.1寸彩照2张;

b.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c.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d.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e.社保缴纳明细(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f.报名表。

2.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初审,对报名人员资料审核后予以确认。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需达到2:1,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比例核减选聘人数。

(二)笔试

笔试的命题、阅卷等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结束后,在街行政事务服务中心门口公示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街道根据笔试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主动放弃。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导致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3.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入围对象。

5.笔试面试结束后,在杨园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门口公示入围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名单。

(四)考察和体检工作

考察由街道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对拟聘人员有无犯罪记录、是否为失信人员等予以审核。拟聘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打印个人征信报告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执行。如出现考察或者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考核、体检。

(五)决议

街道招录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拟出初步人选,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讨论、决定。

(六)公示

根据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对招录人员名单在武昌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根据公示情况,对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公示对象,由招录工作小组组织调查。对不合格人选,取消资格。其录用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用

对合格人选进行录用,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岗位需要结合个人情况定岗,并报请街道工委会研究决定。街道“两中心”招聘实行人才储备库政策,凡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未聘人员,自动进入储备库。一年内,若该岗位新招聘人员因故离职,在征求当事人意见的前提下,街道办事处可申请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并按照上述考察、体检、公示的程序和要求,补充聘用相关人员。

(八)待遇

1.街道新招录的“两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年5万元包干(含五险一金);

2.街道新招录的党群工作者工资待遇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万元(含五险一金);

所有招录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街道“两中心”工作人员及党群工作者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提供真实信息,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

4.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本公告由杨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杨园街道“两中心”及党群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杨园街道工作委员会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杨园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一年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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