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和《阿拉善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阿拉善盟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阿拉善盟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6名,其中:男21人,女15人。招聘人员从事阿盟公安局相关部门警务辅助工作,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后安排的岗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阿拉善盟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4.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1月7日至2003年1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公安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7日至2003年1月7日期间出生);
5.具有阿拉善盟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前);
6.具有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不限专业。
7.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斜视、无纹身。能适应长期夜间值班。
8.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月7日前;
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大专、本科、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各考生登录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115.28.230.52:8029/html/default.html下同)进行报名,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6日11:00—1月20日18:00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初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入伍、工作起止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应聘人员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协议。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17日8:30—1月21日18:00,资格审查地点在阿拉善盟公安局主楼一楼东会议室。时间如有变动,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3.已报名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笔试资格。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表(可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一式两份);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退伍人员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具有公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及工作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已在其他单位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以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为准。(考生的准考证贯穿整个招聘环节,不得损坏、丢失)
(三)笔试
1.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予以公布。
2.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素质,不设定具体范围,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不提供蒙文试卷,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成绩。
3.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4.加分条件: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的人员。如达不到1:3比例,经招聘单位研究后可降低比例。
(四)体能测试
1.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和1000米(女800米)三项,具体注意事项请参阅《体能测试考生承诺书》。
3.考生必须参加三项测试,其中二项测试达到35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体能测试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后可降低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或在相关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4.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5.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需提供的证件等信息,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四)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少数民族政策加分)×60%+面试总成绩×40%。
(七)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末尾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录用条件者进入体检,仍无法确定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优先确定。
1.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1)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不合格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书面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4)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考察
1.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进行,考察政审的内容为:
⑴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⑵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⑶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⑷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⑸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⑹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⑺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⑻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解聘的;
⑼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⑽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⑾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⑿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递补
在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内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无法联系递补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1.考察结束后,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主管机关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2021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5.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备案
阿盟公安局将试用期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公安厅备案,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后录入到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十二)工资待遇
逐步达到与在职在编事业编人员同等待遇。
(十三)其他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2.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对违法违纪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辅警人员或编制报备人员招聘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政策咨询电话:0483-8337221(阿拉善盟公安局政治部);举报电话:0483-8337219(阿拉善盟公安局纪检监察室);技术服务电话:0483-8771001(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