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普通辅助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广宁县人民政府 2021-01-11 09:27:04

为更好推进广宁县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应往届毕业生招聘普通辅助岗位3名、工勤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勤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方式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高、能力强、服务优。

二、招聘岗位

(一)办公室普通辅助岗位2名。主要从事文书处理工作以及本局办公室日常事务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接待服务中心普通辅助岗位1名。主要从事接待日常工作、公务接待等工作。

(三)接待服务中心工勤岗位1名。主要从事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厨房烹饪工作、成本核算(如:控制伙食标准、各项费用支出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办公室普通辅助岗位2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20日后出生),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5cm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熟悉运用计算机处理公文业务。有2年及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接待服务中心普通辅助岗位1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3年以上酒店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20日后出生),女身高158cm以上,性格开朗随和,形象气质佳,有亲和力,衣着整齐大方得体,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交际能力。酒店管理类专业毕业或具有三星级及以上酒店担任楼面管理层以上的工作经历者优先,且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四)接待服务中心工勤岗位1名,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厨师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2月20日后出生),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5cm以上,熟悉粤菜等本地特色菜谱做法,能吃苦耐劳、为人和善、顾全大局,有任劳任怨的精神。在三星级及以上酒店工作满3年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形式。①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月11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以及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其中1张粘贴报名表、1张粘贴准考证)到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南街街道中华东路18号县委县政府大院A幢106室)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②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广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gn.gov.cn/)下载《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好后将《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等资料扫描版发送至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邮箱gn8665366@163.com,邮件标题标注“应聘岗位+姓名”。

2.本次招聘笔试前由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考单位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有疑问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即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4.准考证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人员,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五、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属本单位“编制内”的临聘人员。

(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薪酬待遇

按照《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临时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人员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招聘咨询: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8-8665366。

附件:

1.2021年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岗位表.pdf

2.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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