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密山市人民政府 2021-01-11 13:56:00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解决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拟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积极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

二、招聘计划

开发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公益性岗位102个。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程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二)招聘条件。密山市户籍(含在本市常驻人口),男60周岁以内,女50周岁以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热爱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人员不在聘用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 发布公告。通过市政府网站、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低保家庭成员需提供低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及学信网学历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各乡镇、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所)负责资格审查,如果应聘人员有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公示与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网站及本人家庭所在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暂定1年,期满后,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如需继续聘用,则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续聘。

五、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岗位补贴和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六、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报名时间:1月8日-1月15日17:00(休息日除外)

因疫情防控要求,可电话预约确定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居住地所在乡镇、社区就业保障服务站(所)

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1:2021年密山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社区和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所)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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