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市艺术幼儿园关于招聘幼儿教师及食堂勤杂人员的公告

来源:福州共青团 2021-01-11 15:30:34

因幼儿园教学及日常需求,经研究确定,我幼儿园拟招聘2名幼儿教师及1名食堂勤杂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五)应聘者须于2021年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281315227@qq.com;
(六)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一)教师招聘

序号

岗位
名称

招聘计划

学历
要求

年龄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他要求

1

幼儿教师

2

大专及以上

30岁

以下

幼教

专业

1.熟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班级幼儿特点,制定科学的保教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2.认真实施教育教学计划,观察、记录、评估每位幼儿身心发展状况,促使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3.努力为幼儿创设安全、舒适、丰富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合理组织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

4.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5.热情接待家长,了解全班幼儿的家庭基本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家园同步教育。

6.按时参加教科研活动,积极撰写幼教论文;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及教学观摩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幼教工作,具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及教学设备。

(二)食堂勤杂人员

序号

岗位
名称

招聘计划

学历
要求

年龄

要求

岗位
要求

其他要求

1

食堂勤杂人员

1

初中及以上

50岁以下

持有健康证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2.具有热心、耐心为幼儿园师生服务的情感;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不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疾病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21年2月20日。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员工招聘登记表》(见附件)、一寸个人彩照、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造假,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所有审核通过后,幼儿园联系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明确面试时间。面试结束后,根据实际录用人数确定最后拟录用人选。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8950304071

福州市艺术幼儿园

2020年1月7日

员工招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贴照片处

政治面貌


职称


专业


身份证

号码


特长


持有证书情况


聘用岗位


第一学历


毕业学校、专业、时间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专业、时间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请从最后学历开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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