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邵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师队伍现状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依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3名中小学教师(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2.为落实湘人社发〔2020〕21 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更多地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限定高校毕业生的最低录取人数的岗位,优先保证高校毕业生的录用,同一职位高校毕业生体检入围人数达到或高于该职位高校毕业生聘用计划数要求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入围名单;在高校毕业生体检入围人数低于高校毕业生聘用计划数要求时,应优先保证高校毕业生体检入围人数达到最低聘用计划数要求;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按实核减高校毕业生最低招聘要求计划。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工作。
2.符合岗位要求(具体见岗位要求与计划一览表)。
3.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通过本次招聘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考察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特岗教师不予报考。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认定。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shao.gov.cn/)、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本人持本人持报名表2份(除签名外一律要求打印填写相关内容)、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毕业生执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自行在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成绩的有效证明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1月20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新邵县人社局一楼现场照相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报考人数不设比例限制。
3.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凭正式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新邵县人社局一楼领取准考证。
4.考试
(1)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1月30日进行。备课使用教材适时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备课时间4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当场评分、亮分。
(3)面试内容为报考科目相应学段内容。报考体育岗位者增加专业测试项目,专业测试时间为8分钟,专业测试项目分数占面试分数的20%。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岗位,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5.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入围对象因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查。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日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执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件凭学校有效证明等报名的,考察前须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7.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新邵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于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并通过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失信放弃聘用的,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教师招聘考试。
8.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面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缺额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2.聘用人员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3.面试、体检、考察、选聘学校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均在新邵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各阶段不再对考生进行单个通知,凡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相关优惠政策
对符合享受本县人才补贴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经批准后可享受相关人才补贴,直到在本县参加工作满5年为止。按我县引进人才待遇对待的人员,在本县工作初期暂无住所的,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
5.咨询电话: 0739-3607401(人社部门),0739-3681035(教育部门)
监督电话:0739-3608760(驻组织系统纪检组),0739-3662678(驻教育纪检组)
附件1:2021年新邵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第一批)
附件2:2021年新邵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与计划一览表(第一批)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教育局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