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2020年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方案
洞口县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湘办〔2019〕8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县卫健系统实际,决定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交流选调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需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计划及资格要求
(一)选调边远山区乡镇工作人员交流至其他乡镇卫生院
1.岗位计划数: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名:其中护理10名,其他专业(医师、医药、医技)20名(见附件1)。
2.选调范围:连续在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罗溪乡卫生院、月溪镇卫生院、江口镇中心卫生院、渣坪乡卫生院、古楼乡卫生院、长塘乡卫生院、大屋瑶族乡卫生院、桐山乡卫生院、石柱卫生院、杨林卫生院)工作5年及以上且仍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借调借用至上述乡镇卫生院以外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不能报名参考)。
3.报名所需材料:
《洞口县2020年公开交流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和执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乡镇卫生院五年及以上工作证明(需医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选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 此次公开选调计划人数1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见附件3)
2.选调范围:洞口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原来在乡镇(街道、管理区)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和执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表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洞口县公开选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单位工作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张等材料;
(三)商调县外洞口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岗位计划数:总共10名。其中护理4名、其它专业6名(附件6)。
2.报名条件:
①具有洞口县户籍或与洞口县户籍人员有夫妻关系和子女关系的在县外公立医院任职的在编在岗医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②年龄要求,护理岗位: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专业: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愿到洞口工作;
③分配原则。所有从外县调入的医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不高于原任职医院同层次有余编的医院工作的前提下,采取户籍所在地就近原则分配。
3.报名需要的材料:《2020年洞口县商调县外洞口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调动书面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的证明原件,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县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3天: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16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洞口县卫生健康局5楼党委会议室
2、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①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需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医师、检验、影像等相关专业资格证和执业证、近3年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单位工作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4张等材料。
②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
③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2020年湖南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岗位对应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④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并在现场报考时仔细阅读并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对报考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调资格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⑤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27日在洞口县卫生健康局5楼党委会议室,
联系电话:7132627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①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选调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予以取消。少数岗位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可将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降低到2:1。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或本次公开选调考试成绩的综合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②边远山区交流选调人员和县外洞口籍商调人员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及内容
此次公开选调考试为专业理论考试,专业理论考试为纸质化(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内容见附表1、附表3和附表6。
3.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②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4、成绩和排名
①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②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如末位成绩相同者,以职称高的优先,若职称相同,以职称晋升时间早的优先。以上都相同时,以工作年限时间长的优先。考试成绩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平台予以公布。
六、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的职位人数,依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重点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选调资格、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对本次选调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者造成选调名额不足时则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察工作结束后,经选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员,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平台予以公布。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异动手续。
八、分配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选调人员按报考职位排名高低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岗位(限乡镇卫生院)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选调文件办理入编手续,并与受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否则按违约处理。
九、咨询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县卫生健康局政工股:0739—7132627
2.举报、投诉电话:
洞口县纪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0739-7238926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7230037
附件:
1.公开交流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
2.洞口县2020年公开交流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
4.洞口县公开选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5.2020年洞口县商调县外洞口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6.商调县外洞口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
7.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8.单位工作证明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口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