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永丰县禁毒委招聘禁毒社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聘禁毒社工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禁毒社工5名,不限男女,其中坑田镇1人,佐龙乡1人,瑶田镇1人,石马镇1人,藤田镇1人,主要在以上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理、毒品预防教育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较强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
(三)永丰县户籍人口,年龄35周岁以下,口齿清楚,表达流畅,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体貌端正,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疤痕。
(六)有禁毒相关工作经验者或中共党员可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合同制用工,待遇标准为25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200元,500元单位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的,执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四、报考办法
1、公开报名。凡有意愿报名并符合报名条件的,请自行打印并填写好报名表格,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3、报名地点: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永丰县公安局626办公室),联系人:陈宇华
联系时间:报名时间内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条件在报名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2、考核政审。
具体考核内容及政审材料由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永丰县禁毒委员会负责解释。
永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