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2020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初步计划》(鄂卫通〔2020〕33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相关要求,结合宜都市实际,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6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宜都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
考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结合宜都市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此次宜都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不设免试条件,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均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命题。由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有关专家命制。
2.笔试方式及内容:本次招考共有4个专业(临床、中医、护理、药学),设置笔试题本4套。内容分为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卷面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综合知识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宜都市卫生健康局408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当日“防疫行程卡”截图打印件及个人签字的健康承诺表(见附件2),防疫行程卡可在微信、支付宝“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生成。
5.笔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时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宜都人社专题和宜都卫生健康专栏公布。
(三)面试
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市卫健局适时组织面试。面试实施前,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宜都人社专题、宜都卫生健康专栏发布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招聘岗位不高于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合格线及以上人员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复审及其他。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考岗位要求宜都市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在岗不在编工作经历须满5年的,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单位社保缴纳凭证。有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从参加该岗位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宜都人社专题和宜都卫生健康专栏上公告。
4.面试时间地点。市卫健局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5.面试命题。由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聘请有关专家命制,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人员全程参与并监督。
6.考官选派。严格按照《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7.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当天考生因缺考等原因未参加面试,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宜都人社专题和宜都卫生健康专栏上公告。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笔试,按考生加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在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宜都人社专题和宜都卫生健康专栏上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宜都市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宜都市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市人社局签发正式聘用通知书,宜都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市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三、防疫要求
1.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做好公开招聘笔试现场防控措施。
2.考试前考生及工作人员在按要求进行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立即报告宜都市卫健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出现异常情况或其家人有疫情类似症状均不能参加考务工作。考生或其家人有疫情类似症状、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等流行病学史的,考生可持本人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考试。近14天本人和(或)家人或共同生活人员中有境外国家、港澳台地区旅居史、有河北石家庄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1月23日仍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状态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不能参加考试和考务工作。
3.考试当天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考试期间,考生及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因佩戴口罩而影响身份识别。
4.进入考场或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度,下同)、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主考官、副主考官报告,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由现场的救治医护人员转运至定点医院及时诊治。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主考官批准后予以补齐。出现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市疾控中心立即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落实相关措施。
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宜都市人民政府网、宜都人社专题和宜都卫生健康专栏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招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以备联系。
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宜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idu.gov.cn/)
宜都人社专题(http://www.yidu.gov.cn/rs/)
宜都卫生健康专栏(http://www.yidu.gov.cn/wsjs/)
咨询电话:
0717-4830803(宜都市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股)
监督电话:
0717-4825607(宜都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室)
0717-4837174(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都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1.宜都市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