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县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8号)和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理州民政局、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大理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设置城乡社区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大人社转〔2020〕94号)及《巍山县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方案》的精神,现将巍山县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为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含城乡社区和行政村服务岗位,不属于在编人员,岗位设在村民委员会(社区),由乡镇统一管理,按照每个行政村(社区)招聘1人的原则,共招聘83名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招聘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见《巍山县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任务。主要职责任务是引导辖区党员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广泛推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和社保中心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围绕“六稳六保”服务和保障民生;孵化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丰富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实现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国民教育)(注:“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巍山县户籍或生源,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志愿村民委员会(社区)从事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奉献精神,服从岗位分配和工作安排。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开除或被辞退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吸毒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1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巍山县便民服务大楼四楼)。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巍山县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填写A4纸打印1份并粘贴照片。
2、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1寸蓝底彩色标准照)。
4、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满分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dlweishan.gov.cn/)。
3、笔试加分:属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笔试加5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加5分;根据《大理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规定,巍山县驻军军人随军家属笔试加5分。报考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审查时予以确认,请报考人员在报考时一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确定笔试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效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二)体检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者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并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考察由中共巍山县委组织部和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掌握考察人选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lwei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维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五)选岗、岗位递补和调剂事宜
公示期满后,组织拟聘用人员采取组织安置和个人择优选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岗。即:首先,按各乡镇村委会(社区)招聘的岗位数,从具有该村委会(社区)户籍(或原户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组织安置。其次,未安置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空缺岗位中选岗。当安置和择优选岗结束后,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并择优选岗。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联系招聘事宜;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笔试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时,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的人员优先选岗(“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的情形: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出现多人成绩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时,组织抽签,按抽签顺序选岗。
2、因考生放弃的,在同一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3、在报名时选择服从岗位调剂的考生,在报考岗位聘用人员已满且其他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所有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服从调剂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调剂顺序,由县人社局根据调剂顺序及全县空缺岗位统一组织集中调剂。报考岗位有空缺但放弃的人员不得调剂到其他空缺岗位。
七、日常管理和待遇
(一)根据相关规定,巍山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的服务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由各乡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和兑现相关薪酬待遇。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到县人社部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续签合同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签。签定合同和解除情况报县人社局备案。社会保险(五险)统一由县人社局代缴。
(二)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由所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考核,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形式,平时考核由所服务村民委员会(社区)负责;年度考核由所服务乡镇组织实施,和村委会(社区)干部一并考核发放绩效考核奖励,工作期满1年后组织考核。
(三)考核结果作为续签解除合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者履职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拒不履行岗位职责,或违反管理规章制度,出现严重失职,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等情形的,不得续签,由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差额采取补招补录方式解决。
(四)合同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合同规定办理。3年聘期届满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当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聘期届满后,如乡镇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
(五)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待遇每人每月3600元(含480元的绩效考核奖励和五险)。
八、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违纪违法问题,可向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九、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云南健康码”,后续招聘环节均须持“云南健康码”进场(具体防疫须知见附件3)。
(四)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72-6120473
十一、本公告由巍山县高校毕业生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协调小组决定后组织实施。
巍山县高校毕业生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协调小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