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1-01-13 15:37:39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岗位说明:辅助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及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需要经常下乡出外业,要求应聘人员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2、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户口及年龄:龙陵县户口,40周岁以下。

4、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5、基本素质: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善于学习,服务意识较强;爱岗敬业,热爱自然资源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其他要求: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辅助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一份(表格在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综合办公室领取或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录取办法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统一参加招聘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公告栏另行通知。

2、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并向公安机关征求意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凡有犯罪记录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公告栏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根据体检结果,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5、公示结束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2日。

2、报名地点: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综合办公室(龙陵县龙华社区龙华路东段)。

联系电话:0875-6121619。

六、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工资3000元/月(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4日

附件: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辅助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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