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公开专项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麻城市人民政府 2021-01-14 09:01:1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要求,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城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我市公开专项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及报考人员条件

2020年11月17日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发布的《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中的黄冈市麻城市招聘计划和岗位及应聘人员条件。

三、招聘对象及人员

已于2020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7:00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报名的考生。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满分各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21年1月15日上午8:30—下午5:30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楼麻城市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时每人需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

4、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素质、专业素养等。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笔试。

(二)面试和资格复审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以及公共卫生、全科医学、妇产科学、老年医学、儿科学等急需紧缺医学专业人才,通过笔试和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所有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岗位招录计划数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5、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按笔试40%和面试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等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卫健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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