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古蔺县补充引进高层次人才32人公告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古蔺县2020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补充公告
为做好2020年我县事业单位古蔺县人民医院、古蔺县中医医院、古蔺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古蔺县中学校、古蔺县蔺阳中学和古蔺县金兰高级中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2020年11月19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为《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发布的泸州市古蔺县的事业单位岗位,共22个岗位,32人。招聘职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古蔺县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二、招聘报名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月22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调配;
5.具备《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属古蔺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止。
2.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者将材料以电子扫描件投递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的形式命名。应聘材料的电子版要求:(1)填写《古蔺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2)相关证书等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岗位须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3)本人彩色1寸免冠证件照2张(贴报名表)。(4)报名人员如系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4.前期已按照“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中的线上招聘与现场招聘会方式进行报名并提供了部分资料的应聘者视为已报名,但须补充提交《古蔺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和其他未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于2021年1月29日前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布。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现场资格确认及综合测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若因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将再次组织测试,直至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2.进入综合测试人员需携带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场资格确认及综合测试相关工作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对综合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直接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考核、审查等过程必须纪检人员在场参与。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正式聘用人员在古蔺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并遵守古蔺县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
(二)考试信息在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栏(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上进行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登录古蔺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工作会贯穿此次整个招聘工作,对于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
(四)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 0830-7233229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