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1-01-14 16:11:31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发展需要,遵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派遣到吉林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专业;

3.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备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学历证书;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7.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能够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生(全日制在读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在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吉林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网站,采取网上报名。

(二)报名邮箱

107063631@qq.com

(三)报名材料

报名者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工作证明,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一份。

(四)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17:00截止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

评分标准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以录用。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结果形成报告后报主任办公会进行讨论聘用事宜。

体检需由专人陪同在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内科(心肺听诊、血压、身高、体重)、肝功、二对半、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彩超(肝、胆、脾、胰、肾)、胸透等。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工作履历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入职后交纳各项社会保险(由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办理)。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相关要求

1. 本次招聘工作要全程纪实,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省残联纪委监督。

2.参与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青浦路396号

联系电话:13500806257

联 系 人:吴老师

吉林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

2021年1月14日

附件:吉林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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