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2021-01-15 09:10:48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市产权交易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从事食堂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及人数

食堂管理员2名。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适应岗位要求的,由市产权交易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编入国有企业正式员工。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热爱本岗位工作,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吃苦耐劳,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月15日-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将应聘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交至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办事大厅导办台。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等方面综合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综合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口头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四)体检聘用。由中心管委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则依成绩递补,如需递补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前需先提供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证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招聘工作,由市产权交易中心主管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实施。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人教科咨询,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4-2658939。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

附件: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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