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民政局公开补录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的公告

来源: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1-01-15 09:19:22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缺额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进行补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社工或公益服务领域工作经验,了解并掌握一定的民政法规政策、业务知识;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应聘时间及方式

应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

1.报名。报名人员登录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进入“阳春市民政局公开补录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的公告”,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后,于1月21日17:30时前发至ycsmz7779589@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报考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如“报考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张三+**镇+13*****”)。报名电话:0662-7779589。

2.笔试。不另行发放准考证,考试时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考试内容为不少于1800字的文字表达,题目由考官现场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接到通知者为未进入面试环节。

五、工作福利

1.薪酬:年薪为5万元(含五险一金)。

2.提供专业督导和系列专业培训,支持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成长。

六、签约上岗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签订为期2年的正式合同。

阳春市民政局保留对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解释权。

附件1:阳春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阳春市社会服务经办服务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阳春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招聘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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