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来源:汕头市中心医院 2021-01-15 14:50:05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以及《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人才发〔2020〕1号)精神和《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汕组通〔2020〕48号)的要求,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4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9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中心医院创建于1922年,是一所拥有近百年历史的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2005年挂牌“中山大学附属汕头医院”,2019年被列入广东省第三批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现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全省首批、粤东首个互联网医院,汕头市医学科学院举办单位,是粤东区域医疗中心,被评为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医院、省卫健系统“四有”工程试点单位和“党建文化培训基地”等。在新冠肺炎疫情中,我院作为确诊患者的定点收治医院,医院收治的12例新冠肺炎患者全部清零,实现收治病人零死亡、医护人员零感染,且无病例转成危重病例的战绩。

经过多年努力,医院现已建成“两站十二中心”:广东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肺癌研究所粤东肺癌临床中心、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粤东心血管病临床中心、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国家胸痛中心、国家房颤中心、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粤东分中心、国家标准化代谢性疾病管理中心、上海交通大学甲状腺疾病诊治中心汕头分中心、粤东微创中心、华南泌尿系结石病因诊断及防治基地汕头中心、危险性上消化道出血救治区域中心、粤东神经肿瘤会诊中心;拥有四大科研平台:国家级生物标本库、中心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随访中心;成为五个国家省部级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山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山大学/汕头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

目前医院的规模和综合实力位居粤东地区前列,医院本部现有在职员工3700名,全院编制床位数1800张,实际开放病床2100张,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现有广东省医学特色专科1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2个、广东省重点扶持建设临床专科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1个,市临床重点扶持建设专科2个。建设国内先进的一体化手术室、复合手术室、3D手术室、介入室、内镜中心、临床技能中心等平台,配置有PET-CT、3.0MR、双源CT、直线加速器、全自动免疫生化流水线、直升机停机坪等高端设备设施,全面实现信息化。另外,医院组建的“医疗联合体”共有9家合作单位,包括潮阳耀辉合作医院、潮阳区人民医院、潮南区人民医院、金平区中医医院、南澳县人民医院、潮阳白求恩医院、长平康复医疗中心等。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院易地重建项目(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目标定位为国际先进现代医院、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医学科研教学基地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地点位于汕头市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东海岸新城塔岗围片区,毗邻亚青会场馆和汕头大学东校区,占地近200亩,总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规划床位3000张,总投资约46亿,已于2020年下半年动工,力争2022年建成。

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发展,完成高水平医院建设任务,做好人才储备,我们真诚邀请高层次的医学类毕业生加入到我们团队,共创事业辉煌,医院和各医联体医院将为你搭建事业发展的平台,这里是你展示才华,为汕头的卫生事业贡献力量的大舞台。

二、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1.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2.获聘用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与我院签订8年服务期协议后,给予15万元安家费,在我院服务3年以上,从第四年起每年给予生活补贴2万元,连续5年共10万元。高层次科研人员、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另给予适当的优秀人才津贴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情况面议。

四、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汕头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电子邮箱:stzxyyrsk@126.com;

现场报名地址:汕头市大华路9号汕头市中心医院行政办公楼316室。

2.报名时间:上半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3.资格初审:汕头市中心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4.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的《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或《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和汕头市中心医院要求填写的相关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尚未毕业的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5)按组织实施招聘的单位官网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5.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汕头市中心医院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5《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医学(A10)”,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基础医学(A1001)”或具体专业“人体解剖和组织胚胎学(A100101)”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招聘方式1.面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全程录像或录音。由汕头市中心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组织。2.面试时间和地点。博士招聘根据报名情况灵活组织面试,报名截止前,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增加招聘名额;硕士招聘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经市人才办批准,增加招聘名额。上半年第一批招聘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底,第二批招聘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汕头市中心医院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3.资格复审。采取线下面试的,面试前,汕头市中心医院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采取线上面试的,资格复审在体检前或考察环节进行。4.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60%。

七、成绩公布直接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八、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市中心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九、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发布。汕头市中心医院成立考察组,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汕头市中心医院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二、递补事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合格并入围体检人选,有特殊情况不便进行体检或考察的,视情况延后体检或考察,先进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面试前,汕头市中心医院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需增加招聘名额的,经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报市人才办批准,可适当调剂招聘名额。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汕头市中心医院组织实施。

(四)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联系部门、电话:汕头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754-88903590;

监督部门、电话: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0754-88548710;

汕头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0754-88903585;

十五、汕头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sthospital.com/)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wjj/)

附件1:汕头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附件2:汕头市中心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附件3: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4: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5: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中心医院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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