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来源:汕头市中医医院 2021-01-15 17:00:19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2名、硕士30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中医院(汕头市中医创伤骨科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汕头医院)始建于1958年9月,是粤东地区首家三级甲等中医院,也是粤东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康复为一体、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中医医院。

目前,医院有东、西二个院区,编制总床位数1200余张,为粤东地区最大规模的市级中医院。医院有骨科、内分泌代谢科、不孕不育科、妇科、肛肠科、肾病科、脑病科及儿科等9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有中医骨科创伤中心、针灸医学中心、治未病中心、推拿科、颈肩腰腿疼专科及康复中心等一批传统中医诊疗中心;设置有普外科、肝胆外科、急诊、重症医学科、消化道内窥镜中心及血液净化中心等多个具有中医特色的现代临床医学专科。拥有桂枝茯苓丸、润肠丸、红楼膏、伤科药酒等一批疗效显著的院内中医制剂。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32人,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52人,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及副教授36人,全国名中医药学术经验导师2名,广东省名中医4名,岭南名中医3名,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导师2名,汕头名医4名,汕头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

医院设有名中医工作室、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由郑瑞璋、陈昌和、林创坚、陈超等中医名家坐诊,省中医院的省名中医肾病专家杨霓芝教授、刘旭生教授,肛肠科专家范小华教授、罗湛滨教授等一批知名中医专家长期在院坐诊。医院长期承担着粤东地区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是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州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全国多所中医药院校临床实践教学基地,近年来为潮汕地区输送了大量中医专科人才和基层全科人才。医院也是潮汕地区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心。

近年来,医院秉承“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发展理念,对潮汕中医药文化精髓、潮汕中医学术流派进行系统的挖掘与整理,并在医院东院区规划建建设“两馆一基地”,即潮汕中医药文化馆、汕头市中医院院史馆及中草药科普基地,打造一个集文化宣传、教育指导队伍培训、青少年科普实践与爱国主义教育为一体的潮汕中医文化传播阵地。医院东院区位于汕头市中山东路与韶山路交界东北侧,占地面积60亩,建设床位830张,建筑面积近12万平方米,将于2021年2月竣工。东院区建成后,将增设产科、新生儿科、介入科、颅脑外科、医学美容科、老年病科、感染性疾病科等一批新的临床专科,并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及慢病管理中心,设置中医临床研究中心及中医药传承及科研创新平台。新院区投入使用后,医院的发展将步上新的台阶,将为潮汕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照汕人才发【2020】1号文和《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执行。

(二)获聘用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与我院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后,除申领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外,入职5年内另给予人才津贴3000元/月;高层次专科人才按照我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计发相应层级的人才津贴并配套相应的科研基金,具体情况面议。

四、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市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市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

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电子邮箱:2793257911@qq.com;
现场报名地址:汕头市新兴路11号汕头市中医医院南六楼

人事科。
2.报名时间:上半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

年3月底;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3.资格初审:汕头市中医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

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4.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的《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或《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和汕头市中医医院要求填写的相关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尚未毕业的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5)按组织实施招聘的单位官网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
5.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汕头市中医医院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5《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医学(A10)”,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基础医学(A1001)”或具体专业“人体解剖和组织胚胎学(A100101)”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招聘方式

1.面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

的方式。

2.面试时间和地点。上半年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

底;第二批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汕头市中医医院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博士招聘可根据报名情况灵活组织面试,报名截止前,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增加招聘名额;硕士招聘可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经市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招聘名额。
3.资格复审。采取线下面试的,面试前,汕头市中医医院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采取线上面试的,资格复审在体检前或考察环节进行。
4.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60%。
七、成绩公布
直接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市中医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汕头市中医医院成立考察组,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汕头市中医医院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二、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合格并入围体检人选,有特殊情况不便进行体检或考察的,视情况延后体检或考察,先进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二)面试前,汕头市中医医院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需增加招聘名额的,经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报市人才办批准,可适当调剂招聘名额。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汕头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四)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汕头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88459256。

监督电话:汕头市中医医院监察室 88437796;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 88547979。

十五、有关单位网址

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stszyyy.cn/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wjj/

附件1:汕头市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表(1).xls

附件2:汕头市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2).xls

附件3: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4: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中医医院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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