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33号)、《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有关文件精神,为组织实施好此项专项招聘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根据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并已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中,打破招聘单位及岗位职数限制,全县招聘88名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一类面向本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编外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本县区域内所辖行政村的医务室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为临床医学类28名、临床护理类42名;二类面向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为临床医学类5名、临床护理类13名。二类人员招聘名额录取不足时,从岗位一类报考人员中按招聘计划类别,分别补录至额满为止。
二、招聘程序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类招聘计划、同类专业类别中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一)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按临床医学类、临床护理类专业于2021年1月23日上午9:00至11:30点,在云梦县黄香小学组织笔试。笔试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取得执业资格证(临床医学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和临床护理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折算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将执业资格证原件及网上查询结果,在笔试前报送给云梦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笔试成绩通过云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梦网http://www.yunmeng.gov.cn/)发布,考生可登陆云梦网查询。
(二)资格复审
根据全体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执业资格证加分、下同),按同类招聘计划、同类专业类别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同类招聘计划、同类专业类别人员比例未达到1:2的岗位,该岗位参考考生均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三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含电子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套;
3、参加工作时间及经历证明(以服务单位提供的组织证明材料为准);
上述材料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资格复审完成后,在云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梦网http://www.yunmeng.gov.cn/)公示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在同类招聘计划、同类专业类别中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结束后,在云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梦网http://www.yunmeng.gov.cn/)公布应试者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考核
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首先,按照同类招聘计划、同类专业类别1:1的比例,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2、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同类招聘计划、同类专业类别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五)岗位调剂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组织岗位调剂。岗位一类县域内乡镇卫生院拟聘人员按现服务单位安排岗位;岗位二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县卫健局按照乡镇卫生院岗位实际需求统一组织进行调剂,不服从岗位调剂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公示
对服从岗位调剂的人员,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后待遇及管理
1、被聘用的人员需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且需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满5年。
2、未取得本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应积极参加本岗位执业资格考试,三年内未通过相关岗位执业资格考试的,调整工作岗位,降低绩效工资。
四、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云梦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县委常委 县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县纪委分管副书记
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工作人员从县直相关部门抽调。
五、防疫须知
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招聘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将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对查证属实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相应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方案由云梦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 0712-4227820、0712-422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