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教育局遴选福州教育研究院挂职教研员36人通知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2021-01-17 11:25:38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福州教育研究院挂职教研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省属、市属、县(市)区属中学:
为进一步充实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员队伍,为福州市教育系统储备一批教研人才,推动我市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遴选学科挂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
遴选学科挂职教研员36名。其中,高考学科(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9个学科)每学科2名,中考学科(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9个学科)每学科2名。
主要工作职责:辅助学科的教研、科研、培训、质检等工作;指导师生参加各类赛事活动。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福州市高中、初中(含省属中学)在编在职教师。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理想信念,遵纪守法,有良好师德,为人师表,有教育情怀。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研员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二)专业能力条件
1.必备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岗位相应的专业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具有9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经历,至少完成相应学段二次循环教学工作或三年毕业班教学工作的经历;
(5)年龄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若是正高级教师、省名校长、省教学名师、省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等,年龄可放宽至52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4项
(1)近10年主持完成市级教育科研课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省级教育科研课题;
(2)近5年在CN刊物上至少发表过1篇本学科的教育教学论文;
(3)担任过中学学科教研组长,或者担任过初三、高三集备组长或年段长,或者担任过教务处(教研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
(4)近5年担任过省新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是相应学科的市级研训中心组成员或市级毕业班指导组成员;
(5)近5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毕业班学科质检命题工作;
(6)近10年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市级“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国家级现场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7)近10年指导学生在五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2021年遴选福州教育研究院挂职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岗位条件要求的名师、中心组成员、任职证明、毕业班教学经历证明等复印件;
8.市级以上比赛获奖荣誉证书、命题、及讲座、公开课等能反映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9.岗位条件要求的参与课题证明和发表在CN级刊物的论文复印件(论文需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和全文复印件;课题需提供开题证书和结题证书);
10.个人简介一篇(A4白纸手写,1000字左右)。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2021年1月22、23日(星期五、六),符合条件人员将遴选条件中要求的各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报名表》提交福州教育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3号)办公室(I-405),原件核验后退回。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邮箱:4610477@qq.com。
(二)资格审核
由福州教育研究院组建专家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拟定入围人选。
六、考核方式
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核。
1.材料考核(100分)。由专家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核评分。得分按70%权重折算,计入总成绩。
2.面试考核(100分)。说课,候考人根据某一节课的教学内容,撰写说课稿(60分钟),面对评委现场说课(15分钟)。得分按30%权重折算,计入总成绩。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由福州市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组织人员到拟聘用人选所在的学校,调查了解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表现,外调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福州市教育局批准予以聘用。
3.聘用的挂职教研员,挂职期三年。挂职教研员编制保留在原学校。
(二)待遇
1.挂职教研员工资、福利由原学校发放,差旅费回原学校报销。
2.按照《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员年度绩效考评办法》,对挂职教研员进行学年度工作业绩考评,考评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年度考评为优秀或称职的挂职教研员,分别按照每人12000元或8000元发放奖励性绩效,奖励性绩效由原学校发放。考评为不称职的挂职教研员,退回原学校。
3.担任挂职教研员的教师在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时,参照教研员职称评审任职条件,对农村校支教经历不作要求。在担任挂职教研员期间,可参加原学校高一级教师职务晋升竞聘;在三年挂职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参加“专项机动岗位”的竞聘,每人仅限使用一次。
4.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省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等高层次人才的推荐人选,对于挂职教研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市属学校优秀干部选派到福州教育研究院担任挂职教研员的,予以优先提拔使用。
6.挂职教研员的工作量,按专职教研员标准予以认定。
八、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福州教育研究院实施。请学校予以支持,积极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遴选,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开展。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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