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为做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坚持对岗招聘、宁缺毋滥。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学科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1人 | 管理 | 9000001 | 公共管理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相关专业 | 本科 |
三、招聘待遇
入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6、具有幼儿园管理工作(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经历2年及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或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公开招考网上报名时间统一截止至2021年1月26日(周二)下午3:00。
2、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发送至aqsd2019@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代码。
3、学校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到校进行资格复审。
(二)现场资格复审
1、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资格审查,提交《安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现场签名),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2张。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资格条件中有从业资格和经历等要求的,提供从业资格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中共党员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月27日(周三)上午9:30点。
4、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419室 (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5、经资格审查,如招考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3比例,则取消该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27日(周三)11:30前到现场报名处(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419室)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556-5300022、5303232、5301639
招聘监督电话:0556-5300053
电子邮箱:shenji@aqnu.edu.cn
六、考核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21年1月28日(周四)9:00-11:00。
2、笔试地点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教学楼,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学前教育教学及幼儿园管理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成绩低于50分,视为笔试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并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第三名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4)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1月28日(周四)16:00前在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可以上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2021年1月29日(周五)上午9:00
2、面试地点
具体地点以“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公告”为准。
3、面试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2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成绩低于75分,视为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考核下一环节。
(三)最终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生名单在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招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我校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应聘人员须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强化监督
招聘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66-5300222监督邮箱: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作最终解释
十二、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556-5300022 5301639; E-mail:aqsd2019@163.com
通讯地址:安徽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 人事处,邮编:246133
安庆师范大学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