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2015〕3号)相关规定,兰州大学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磁学与磁性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一、重点实验室基本情况
兰州大学磁学与磁性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2000年8月被教育部正式确认。其前身是原国家教委于1993年12月批准建设的应用磁学部门开放实验室,并于1996年6月正式对外开放运行。
实验室围绕国家需求和国际发展前沿,开展以应用为导向的低维磁学与磁性材料基础研究,结合“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通过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在磁学与磁性材料高水平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两方面得到了快速发展。
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有:低维磁性与耦合理论、磁存储与自旋电子学、微观与动态磁性表征、软磁材料与高频磁性和新型功能材料与应用。实验室在磁记录物理、高频软磁材料和自旋多场耦合研究方面形成了特色。
实验室坚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聚焦重大科学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承担了包括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等在内的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省部级科研重点基金和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等研究项目,产出了系列重要创新成果,为磁学基础研究、磁性材料发展和国防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实验室一直是国内磁学与磁性材料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培养的学生受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IBM、TDK、Seagate、Everspin等公司的肯定和赞誉。
二、重点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全面负责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培养和吸引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并支持其发展,形成一支国内外有影响的高水平研究队伍,争取国家级创新团队。
(三)组织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
(四)促进实验室研究工作,加强实验室与国内外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五)促进实验室高质量发展,争取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三、重点实验室主任岗位业绩考核制度
(一)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5年。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任期间不得无故解聘。
(二)届满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实验室主管部门对实验室的周期性评估情况。
四、学校提供的工作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等管理职能。
(二)配备2名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三)实验室具有独立开展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的条件。
(四)实验室具有优良的仪器设备条件,能够满足科研需求。
五、招聘条件
(一)热爱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具有合作精神,作风民主,清正廉洁。
(二)洞悉磁学与磁性材料领域学科发展动态和趋势,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突出,具有带领磁学与磁性材料领域从事高水平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三)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视野开阔,开拓创新意识强。有领导重点实验室或院(系)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具有教授职称、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院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全职在兰州大学工作。
六、相关待遇
(一)配备科研助手。
(二)校外应聘人员科研配套支持、住房补贴和安家费等按兰州大学相关人才政策规定执行。
(三)校外应聘人员可实行年薪制,具体待遇双方协商确定。
(四)协助解决子女上学问题,协调安排配偶工作。
七、应聘程序及时间
(一)应聘者应填写《兰州大学磁学与磁性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选聘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基本情况、简历,近五年来工作业绩:承担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注明级别及排名)等。
2.五篇代表性学术论文(或论著)及其引用情况证明;其他代表性成果。
3.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两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5.应聘工作设想及预期目标。
6.需要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上述材料请于2021年2月5日前通过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寄送兰州大学科研院。
(三)兰州大学将根据应聘人员情况,确定应聘对象,通过组织公开答辩或会议讨论等方式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学校研究确定主任人选,由学校聘任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八、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来函或E-mail报名或其他方式均可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31日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恩和 电话:0931-8912354
E-mail:kjcjdb@lzu.edu.cn
联系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科研院
邮政编码:730000
兰州大学网址:http://www.lzu.edu.cn
重点实验室网址:http://magnetism.lzu.edu.cn
附件:
2.兰州大学磁学与磁性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选聘专家推荐意见表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