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工作需要,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专业要求
1.招聘人数:1名;
2.专业要求:财务、会计、中文、法律专业。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岁以下(1980年12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服从工作岗位调整;
(六)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三、招聘方式
(一)面试。面试主要了解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试题由市公积金中心命题;面试考官由市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二)考核、体检
1.考核。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2.体检。组织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1月21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证件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有其他相关材料也可以主动提供。确实无法现场报名的,可以先填写《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签名后连同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制作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hzsgjjbgs@163.com,并将报名情况电话告知报名联系人。
(三)报名地点。贺州市新风街50号(市公积金中心办公大楼三楼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774-5124809、5124810。联系人:邓晓冰,手机:15077422888;李小雁,手机:17777436479。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一)确定拟聘人员。面试、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市公积金中心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二)公示。拟聘人选确定后,在贺州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公积金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试用期一个月,并按照单位同类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好、能胜工作、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编外聘用人员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和优秀评比,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励。
七、聘用人员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的80%执行。
(二)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月工资22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部分“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
本招聘简章由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