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公告

来源:舒兰市人民政府 2021-01-18 17:24:50

根据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20〕1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舒兰市人民政府批准,舒兰市拟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共32名(性别不限),其中5名从退役军人中招聘,27名面向社会招聘。退役军人不足时从社会招聘人员补齐。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舒兰户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因就读大学或参军时户口迁出至学校、军队,毕业或退役暂未迁回舒兰的),其他往届毕业生、退役军人户口未迁回的不在报名范围之内。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4.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无前科劣迹行为;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8日至2003年1月18日期间出生);

7、高中以上学历证书(限退役军人)或大专学历(学历取得为本公告发布三日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

(2)因打架、偷盗、酗酒闹事、赌博、迷信、涉毒、色情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有其他前科劣迹行为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被清退的;

(3)参加、组织或利用邪教、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4)法纪观念淡薄、非正常上访、无理访、缠访、闹访,煽动和组织群众闹事和非正常集体上访扰乱公共秩序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涉嫌违法违纪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或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符合招聘的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21年1月17日17:30分开始至2021年1月20日17:30分时结束(18日-20日接待电话,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请登陆网易邮箱slsg220283@163.com,密码:slsg123456;在文件中心自行下载舒兰市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报名表、舒兰市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考生承诺书、舒兰市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人员个人健康承诺书。同时提供报名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4)退役士兵、士官需同时提供退役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5)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

以上相关资料扫描PDF格式,并建立文件夹(备注:考生姓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2792025483@qq.com。报名考生须确保提交的各类证件和材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或其他造假行为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

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审查发现报名人信息真实性存在异议的,报名人须提供送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四、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易邮箱。如未及时关注造成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五、面试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以1:3比例进入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六、体检

考试通过的考生体检在民政局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待定,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市民政局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考生本人、配偶及直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政治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材料的原件,必要时可调阅档案。考察不合格者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岗位选择

采取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

九、公示

对所有程序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

十、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试用期3个月(含在服务期内),协议期五年一签,期满后需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薪酬标准按照每人每月4700元基础标准确定(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9级、10级标准,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期间及正式聘用后,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意见》(吉办发【2020】18号)中要求结合学历、年限、岗位进行套改,最终确定工资标准。

舒兰市民政局 联系人:兰宁 电话:68260600

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舒兰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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