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6名

来源: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 2021-01-19 11:30:47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充实机关安全保卫力量,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劳务派遣性质)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用制司法警察6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热爱司法警察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身高1.70米以上;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1年1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条件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机关安全保卫、维持法庭秩序,提押、看管被告人,参与执行工作等工作任务。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1月27日

(二)报名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政治部(708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系退伍军人还需提供相关证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人数进入体检。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考察

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如考察不合格,可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管理方式及待遇

(一)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司法警察实行聘用制管理。(株洲市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合格后,首次聘期为一年(包括试用期)。聘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司法警察工资福利按月包干,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的比例分别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联系电话:0731-27689720、0731-27689706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1、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docx

2、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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