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中共仪陇县委报道组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仪陇县委报道组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县委报道组工作人员1名。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3周年及以上的事业人员。
(二)考调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讲政治,守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有较强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三年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年龄32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其他对工作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信息填报。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中共仪陇县委报道组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表投递。报考者自2021年1月20日18:00起,2021年1月28日18:00前将填好的《中共仪陇县委报道组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Word版),投递至邮箱:281284554@qq.com(文件名:报考职位+姓名),逾期投递的视为报名无效。
3.资格审查。报考者投递的《中共仪陇县委报道组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县委组织部资格审查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县委报道组于1月29日18:00前向考生反馈审查结果。
(二)职位调整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比例不低于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考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
1.笔试。主要测应试者的基本素质、文字综合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分数高低,按考调职位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出现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填写《中共仪陇县委报道组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核表》,并带上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资料。复审合格者,方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为3:1(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未达到面试比例,则取消考调。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处理问题、人际交往、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参选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试用及调动
根据考调名额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放弃原有职务职级等,根据县委报道组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岗位,服从工作安排。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均取消其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817)-5152336,(0817)-5158916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此次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其它未尽事宜由仪陇县委报道组负责解释。
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
中共仪陇县委报道组
2021年1月20日
附件:中共仪陇县委报道组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及面试资格审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