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运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联络处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为运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联络处公开选调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运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联络处财政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2名(正科级领导职位4名,一般工作人员职位8名),其中女性4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科级及以下人员(含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敬业奉献、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办文、办会、办事;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熟悉车辆驾驶技术;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国家正式干部身份和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八)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招商引资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九)具有在北京、上海、深圳、太原工作的条件,热爱招商和接待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8时至1月25日18时。报名地点为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市委市政府主楼310办公室)。
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编制本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花名表》复印件,1寸免冠红底照片5张,本人所在单位介绍信。
(二)资格审查。
按照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和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况。
对笔试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应选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现实表现,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和廉洁情况。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原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1月1日。
本公告或有关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驻办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359-2660260
监督电话:0359-2665221
附件1:公开选调运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联络处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公开选调运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联络处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