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1年名师专项招聘公告

来源:武汉市人事考试院 2021-01-20 15:41:42

武汉东湖高新区,又称武汉·中国光谷,陆续被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湖北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核心区,并获批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央企集中建设人才基地、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国家存储器基地,是全国10家重点建设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之一,综合实力在全国169家国家高新区中排名第四。全区规划总面积518平方公里,现有人口约200万人。全区现有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42所,学生6万7千余名。

为加快高新区人才高地建设,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名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类别

引进人数

学段

学 科

备注

名校长

2

小学1人

初中1人

学科不限


名师

38

高中

物理1人

专业技术七级

岗位

初中

语文2人、数学3人、英语2人、物理3人、美术1人

小学

语文9人、数学13人、英语3人

幼儿园

幼儿园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5.应聘幼儿园教师及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名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或在教科研机构从事教育教研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教学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教学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A、B、C三类中任一条件:

A类名师:省特级教师。

B类名师:①全国模范(优秀)教师;②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③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仅限省教师五项全能比赛一等奖第一名);④省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⑤正高级教师。

C类名师:①省优质课或五项全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仅限省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②副省级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副省级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副省级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③副省级市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功勋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④地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及其他荣誉相当层次者(仅限在地市级知名学校工作的)。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须为职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A类名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本科学历,且职前学历为师范专业;B类名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本科学历,且职前学历为师范专业专科学历;C类名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为职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A类、B类名师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C类名师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名校长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中小学校长且任校长职务满3年,已取得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教育理念先进、创新意识强、办学业绩突出,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

(1)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2)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特级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其他相当层次者;

(3)副省级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其他相当层次者;

(4)获副省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十佳校长、名校长、优秀校长或其他相当层次者;

(5)省级示范学校校长或其他全国知名学校校长。

2.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学校长岗位须为职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校长岗位须取得本科学历,且职前学历为师范专业。

四、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分批进行,招满为止。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东湖高新区政务网、武汉掌上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人员下载填写《武汉东湖高新区招聘名师(名校长)报名表》,并将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书或职务任免文件、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394876877@qq.com)或将上述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进行报名。此次招聘全年接收报名(2021年11月30日截止),本年度内每人仅一次报名机会。

(三)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入围考核对象。面试考核现场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工作人员对入围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查入围考核人员报名资料真实性。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组织实施。引进名师考核采取试教(说课)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引进名校长考核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竞聘演讲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考核人员与招聘计划1:1的岗位采取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考核前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人事局和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报市人社局备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10年),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管理或专技中的“未定级”,经考核合格后,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等级认定到相应等级岗位。对于原单位已聘在高于招聘岗位的人员,在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且本人业绩满足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聘任至原单位同级岗位;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武汉市现行异地职称认定或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根据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降级聘用。

五、相关待遇

1.招聘的名师(含名校长)使用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按招聘前所聘岗位办理岗位认定手续,享受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其中省特级教师还享受东湖高新区省特级教师津贴。

2.享受安家补助费30-80万元(A类名师和“名校长”享受安家补助费80万元;B类名师享受安家补助费50万元,C类名师享受安家补助费30万元),并签订10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在10年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按实际服务年限扣减安家补助费。

3.适当解决引进人员的配偶(在教学教研岗位)工作问题。招聘引进的名师(名校长),其配偶是教师身份的,经考核合格可随迁随调,身份为东湖高新区聘用制教师。

4.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名师专项招聘工作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

2.本次名师专项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65527182。

3.本次名师专项招聘相关事宜,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67880466。

教育局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

7号楼7023室

邮编:430079 联系人:余老师

邮箱:394876877@qq.com

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中国光谷OpticsValleyofChina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武汉东湖技术开发区招聘名师(名校长)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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