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综合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兰溪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沟通能力强,能够承担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的相关工作;
4. 年龄和工作经历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身份,在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月2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其他不适合选调的。
三、选调的办法和程序
1.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 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携带《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需单位同意并盖章),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市党政中心主楼108室报名(联系电话:88899208)。
3. 资格审查: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8日。
4. 组织考试:经审查通过后组织面试,采取百分制,由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调人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2的,将核减或取消此次选调。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5. 考察聘用: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由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入围人员放弃选调或考察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选调工作的指导、监督。
兰溪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