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补充顶岗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语文学科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2021学年初中语文非在编教师1名。
二、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5.教学岗位学历要求本科以上,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常住地在厦门市。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思明教育网(http://www.smjy.net)
2.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技能证书等的电子版(含证书的扫描版)压缩打包发至邮箱sssmfx@163.com,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学科),如张三(语文)。
3.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30日前;
4.咨询电话:杨老师5924885-2009/吴老师5924885-2006(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5.地址:会展北里43号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本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资格条件无误后即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身份证。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等。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体检和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思明区指定的派遣公司: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023876。
本招聘启事由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负责解释。
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