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辅警的公告

来源:天水法院网 2021-01-21 14:06:43

根据法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本次共公开招聘6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辅警),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天水户籍的公安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和未安置的退役复转军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有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复转军人可放宽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

性身高165厘米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受过开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有过吸毒史的;

(8)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的原件和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中级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试人员。

3、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聘岗位的匹配性、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

5、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将根据面试后最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被取消资格后,将分别按照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6、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拟录用人员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家庭人员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同时对档案进行审核。对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7、公示。对本次考试成绩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8、聘用上岗。公示无异议后,培训上岗。试用期为2个月。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 2:30-5:30。

报名地点: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警政科(205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8—862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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