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2021年春季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护理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护理岗位)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三)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院校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研究生对学习形式不作要求;
(四)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护理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护理人员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到2021年1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六)具备本公告及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1日17:00。
报名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预报名,预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凭短信通知进入资格审核现场。
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议,请向初审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0886609。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月22日9:00至2月2日16:00。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络预报名。预报名通过者后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网络预报名通过人员根据短信通知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前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科研论文、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应聘者填写内容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3.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2.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
3.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将通过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4.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必要时可能会对有关工作进行调整,请报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笔试和面试
研究生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及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月下旬,详情请关注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面试
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经主管部门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内容结合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确定,采取操作技能考核和半结构化面试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组织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前办结,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严禁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应聘者一经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若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制度,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513-80886609
监督电话:0513-80886006 0513-59009150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
请考生认真阅读附件3《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2021年春季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并将《健康申报》打印填写,于报名当天递交工作人员审核。
附件:
1.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2021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岗位简介表(护理岗位)
2.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
3.《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2021年春季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1年1月22日